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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双台子区农机总站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双台子区农机总站,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依法办理牌照54台,依法培训261人,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为社会稳定、农机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具体措施:

(一)坚持农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农机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与农机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农机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规定。

(三)强化农机执法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股所的工作责任。

(四)加大农机执法督查力度。成立执法督查组,负责对全体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农机化行政执法活动,努力实现三大目标:即落实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完善制度,促进规范执法;加强培训,搞好队伍建设。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认真规范农机安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全区农机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1、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规定农机安全执法人员对农机驾驶、操作人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依照本管理办法及规定的最低下线,处罚标准执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并报单位主管负责人核准。
  2、成立了农机总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组织全站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标准和工作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执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4、坚决杜绝滥用农机安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同一违章行为行政处罚标准不同的现象。对违反《农机总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执法人员,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提交人: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张微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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