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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保护性耕作带来四提高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一、提高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完善保护性耕作支撑服务体系,优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提高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

二、提高农业生态环境。项目区内年均减少耕地表土流失量25-50万吨,减少农田扬尘量15-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750吨。

三、提高耕地质量。年均减少土壤有机质及氮、磷、钾损失5000吨,提高水分利用率12-16%,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0.03%-0.06%,大幅度提升土壤团粒结构,培肥地力。

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内年均增产粮食250万公斤,区内农民每年新增纯收入300万元以上。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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