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4年以来,沈阳市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促进了农机结构调整和更新换代,加快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步伐,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有力地促进了沈阳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大幅调增了补贴机具品种及种类
一是增加了补贴品种。从2004年几十个农机品种、十几个农机生产厂家发展到现在12大类39各小类127各品目935家企业6393各品种。二是扩大了补贴机具范围。从单一的以补贴种植类机具为主向补贴畜牧水产养殖及水利等机具类并重发展;以补贴耕整地机械向补贴园田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等机具类发展。
二、突出了补贴重点
以发展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为导向,重点补贴的机具(育秧机组、插秧机、水稻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等)实行农机累加补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优先购置补贴机具,同时享受省、市级累加补贴及奖励补贴,不断推广统种分管的经营模式,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进程。
三、适时调整了补贴方式
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扩大,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近郊区率先向全程机械化方向发展;引导有积极性、条件好的乡村实现整村整乡全程机械化发展;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扩大种收面积,优先得到国家补贴指标,同时享受省、市累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