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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采取有效措施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透明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是坚持补贴产业政策导向,发挥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突出重点;

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五项制度,即补贴资金省级支付制度、补贴产品目录制度、受益对象公示制度、执行效果考评制度、执行过程监督制度;

四是坚持农民差价购机,特别是补贴资金省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补贴档案管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必须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允许有任何虚假或不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六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快依法行政步伐,同时,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八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多渠道争取农机合作社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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