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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案例2:同一问题频发生,更换总成解纠纷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    发布时间:2023-03-09 【字体: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3日,梁某向广西玉州区农机投诉部门投诉。说同年7月12日玉州区农户梁某购买了某品牌某型拖拉机,在8月2日作业时发现发动机启动困难,消声器轻微冒蓝烟,更换机油时发现机油量明显减少,该农户及时跟经销商联系。截至8月12日,维修服务人员先后2次上门维修和更换配件后,发动机仍存在严重漏油,仅作业一个班次,机油量就到最低刻度,梁某要求经销商免费更换发动机被拒绝。投诉要求免费更换发动机。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玉州区农机投诉部门立即通知经销商,但经销商说不记得修理多少次,认为用户使用不当,在找茬想省钱换机。投诉监督员对发生2次故障、并实施维修换件的情况开展了实地调查,见到了2张手机照片,经销商不得不承认这些事实。后与经销商、用户分别2次调解协商,于8月20日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同意免费更换发动机,为梁某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案例评析】

根据《农机三包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因出现同一严重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仍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除因易损件外,农机产品因同一一般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农机用户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选择更换相关的主要部件或系统,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

梁某所购拖拉机发动机漏机油问题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在购机后一个月内该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符合《农机三包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销售者应负责免费更换主要部件。

本案中,质量问题单一、明确,而且重复发生,用户投诉及时,且保留有证据,诉求合乎《农机三包规定》,因此,结果顺利达成。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发展中心 陈克民 编辑: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发展中心 陈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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